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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业主家中污水倒灌,谁来买单?
来源:瞿建洋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24
浏览量:6231

二楼业主家中污水倒灌,谁来买单?


买房子精心装修后,本来是件非常开心的事情。但是,最近有位方女士新装修的房子(需要说明的是,方女士家住二楼,一楼的下水管道是单独的,与二楼以上的业主使用的不是一条下水管道),整栋单元楼管道内的生活污水从她家中的卫生间马桶内倒灌出来,导致其新装修的地板、家俱、家电全部受潮受损,家里还弥漫着一股难以忍受的恶臭,非常郁闷。(需要说明的是,物业公司接到报案后,经过管道疏通排查,在一楼和二楼下水管道中间地方,找到了堵塞管道的异物,一块抹布和一个三角铝条。)


那么,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方女士家中生活污水倒灌,造成的财产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责任?方女士是起诉物业公司还是楼上所有业主?他们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解析】

带着上述疑问,笔者一一进行分析。

首先,方女士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上述案例中,如果物业公司在小区日常管理、维护过程中确实存在疏忽管理,如没有定期清理管道、化粪池等公共设施的,笔者认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方女士与楼上其他业主之间是侵权法律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案例中,方女士家中被生活污水倒灌,主要原因是由于楼上住户排污不当,造成下水道被堵塞。方女士以及楼上所有住户均有排污不当的责任嫌疑,在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也即无法确认是哪一家有排污不当过错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推定方女士以及楼上所有住户均有排污不当的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因此,一旦发生家中返水的事情,业主需要冷静的固定证据,同时可以考虑与物业和楼上业主(有相反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业主除外)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依法维权。

  

【案件启示】

1、提醒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对各种公共设施、公共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缮,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2、提醒刚刚搬入新楼房的业主们,改变以前的生活习惯,特别是排污的习惯,尽快地熟悉新楼房内各种设施的使用方法,做到文明排污,爱护新楼房内的各种公共设施、公共设备;

3、如果业主您一旦遇到了方女士这样郁闷的烦心事,一定要冷静地保存好证据(可采取自行拍照、拍视频、请公证处到家中进行证据保全等),做好依法维权的准备,毕竟法律还是会支持您的合理诉求。


 

【配套法律】

 

物业管理条例  2018修正)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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