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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律师】借款纠纷诉讼费是多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唐菊雄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18
浏览量:62

一、借款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借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二、借款纠纷案件收费标准


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借款纠纷的法律知识,要知道借款在我们生活中太普遍了,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也就不少,所以为了避免一些额外的支出,最好私下协商解决。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唐菊雄律师团队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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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菊雄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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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唐菊雄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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