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鏸元律师亲办案例
签订合同别只看合同内容,对方主体资格审查也很重要
来源:张鏸元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量:406

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比较关注合同中所交易的标的物的价款、数量、质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却忽视了对交易对象的审查。事实上,合同的当事人条款是每一份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合同主体资格是合同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1、审查对方名称及其所盖公章是否是我们要签订合同的主体。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在合同上盖章的主体并非与我们谈判的主体。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个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谈判时以为是和某集团公司签约,但实际上最后盖章的主体却是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名称上极为相似,但履行能力就相差悬殊,且在法律上二者是独立的法人。由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及时发现对方主体的更换,最终因对方不能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而不得不提起诉讼,且无法要求集团公司承担责任。

2、审查对方是否有签约资格。比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要审查对方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具有处分权。在代理人出面签订合同时,就要审查代理人是否有授权以及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可能会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3、在确定对方名称及主体资格后,还应明确对方的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果是自然人最好注明身份证号并要求按手印,如果出现纠纷,有利于明确案件的原、被告以及法院司法文书的送达。

4、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确保对方当事人有交易资格和相应的履行能力。比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所签订合同是否在经营范围内,注册资本是多少以及是否已实缴,是否有涉诉案件,是否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如果对对方资信有质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以上就是合同主体审查应注意的基本事项,签订合同一定要牢记哦!只有慎之又慎,才能有效防范风险。

以上内容由张鏸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鏸元律师咨询。
张鏸元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49好评数2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F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鏸元
  • 执业律所:
    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2*********13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大连
  •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