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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纠纷起诉书
来源:杜凯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12
浏览量:183

房屋产权纠纷起诉书

原告:张某,男,汉族,********日出生,现住*******花园****号,电话 181********

诉讼代理人:杜凯陕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

负责人:田某 董事长    电话 180********

案由:

诉讼请求:

一 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涉诉房产的房产证;

二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20000;

三 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6412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向被告购买位于**都市**小区10号楼1单元**层的房屋。原告在支付完所有房款后,于______日取得正式购房发票。

房产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于2017年314收楼入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合同约定的时间已经超期,但是被告仍然没有办理相关房产证。     

双方虽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但原告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应当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办妥相关房产证。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合法有效,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但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办理相关房产证,原告与被告就上述房产纠纷事宜商讨未果,现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恳请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起诉请求。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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