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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围观“璐出贾笑”离婚大戏,离婚TOP10必须看一下!
来源:黄思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06
浏览量:48

2018年结婚率创新低。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结婚率为7.3‰,创下2013年以来的最低。同时,2018年全国离婚率达到了32%,超过三成!但是尽管数据如此令人惊叹,因为自己结的婚所以是你想离就能离的吗?


事实上,离婚就像结婚一样,都需要双方意愿达成一致,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合法有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近日网络上关于“璐出贾笑夫妇”离婚原因、离婚后财产分割及甜馨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消息铺天盖地,大晟既不认识他们,也不是“狗仔”,不能给大家放“猛料”,但是作为敬业的法律从业者,为大家整理了近期接触到的离婚咨询TOP10,当然,就是想给大家进行简单普法,希望大家永远用不到这一份材料!


No.1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手续在法律上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签署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的问题做了妥善协议安排后,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又称判决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这一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因此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经法院判决后,双方离婚。

离婚办理以上两者之一的手续后,才算合法有效。如果是签署离婚协议或者只分居,都不属于法律上的离婚,双方的夫妻关系仍旧持续,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仍需履行。


No.2妻子在哺乳期,丈夫不能提出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在此期间内提出离婚。法律作出如此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女方的利益,这个阶段的女方需要他人照顾,因此限制了男方在此期间起诉离婚的权利。但是如果存在其它特殊情形,比如女方虽然在哺乳期,但是孩子并不是男方的,此时男方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也应当予以受理。


No.3孩子只会判给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吗?

一般来讲,在哺乳期的孩子应由母亲一方抚养。孩子哺乳期之后,但未成年的,夫妻双方均要求抚养权的,则要综合考虑前期是谁抚养、双方的经济能力、是否有其他子女等等情况,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由法官自由裁量分配孩子抚养权。但是当孩子十周岁以后,此时孩子已经有独立意识,应当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当然在不影响孩子成长、保护孩子利益的情况下,双方也可以约定轮流抚养。


No.4未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给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的义务,因此,离婚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依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No.5有对方出轨的证据就能多分配财产吗?

出轨并不是离婚时多分财产的法定情形。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同时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取得对方出轨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No.6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收入,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等等;做生意、炒股等产生的生产、经营所得;写书等知识产权的收益所得;继承和赠与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无其他特殊情形存在的情况下,分割时都要进行平等分割。


No.7夫妻一方借债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所对外负债,因此该部分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婚姻法》规定的过于原则,在现实中出现很多争议,但究其本质而言,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要,否则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为赌博所欠的债务,则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并非所有一方的负债都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No.8离婚时财产到底是如何分配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财产需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总的来讲,便是在无双方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另外要酌情考虑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过错、孩子的抚养、父母的赡养等等问题,在平等分配的基础之上,略有倾斜分配。关于这些问题,如果能双方达成一致最好,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引起诉讼,那么法院考虑的一般主要就是要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归个人,那些是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其次再去考虑上述特殊情形,自由裁量、酌情分配。


No.9想离婚,无法联系到对方怎么办?

如果一方想离婚,无法联系到一方,可以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前往对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官管辖,但是如果是对方已经宣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则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No.10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权如何保障?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因此另一方必须予以配合和协助。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议达成一致时,则由法院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一方不配合的情况,最好是约定或者由法院判决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准予未抚养的孩子的一方探望孩子


蔡康永说:

人与人之间是有一个情感账户的,每次让对方开心,存款就多一点,每次让对方难过,存款就少一些。不要一味地从当中提领,任性地觉得,你的钱永远挥霍不完,不是的,存款变成零的时候,就是对方离开的时候。


当代女性,再也不是旧社会抱着男人大腿、仰望男人鼻息、离了男人不能活的小脚女人了。她们有工作,有智识,有独立能力,作为婚姻中的丈夫,要懂得爱,懂得经营,懂得扛起婚姻的责任。而这样的男人,也才能得到幸福婚姻的滋养。好的婚姻是两个人一起付出,一起珍重,不冷漠,不消耗,不允许婚姻的小船,被一件件不起眼的小事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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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思君
  • 执业律所: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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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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