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红律师亲办案例
网络购物维权途径
来源:李双红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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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广大消费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家在享受网络消费带来的便利性和愉悦感的同时,网络购物纠纷也不断涌现。消费者可能遇到产品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伪劣产品等多种问题。那么,发生网络购物纠纷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的规定,网络消费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与电商摆事实、讲道理,但不应使用攻击性、侮辱性的语言,以免纠纷进一步恶化。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对一般商品(特殊商品除外)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因无理由退货增加的运费要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求助。消费者在投诉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卖方存在违法或违反约定的行为。

      4、与经营者之间有仲裁协议的,按照仲裁协议约定的机构申请仲裁。

      5、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与卖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如果选择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5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交付的地点可视作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故消费者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消费者收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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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双红
  • 执业律所:
     湖南本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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