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律师亲办案例
赌博要坐牢吗?
来源:张颖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21
浏览量:250

一、《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什么算是聚众赌博?什么又算是以赌博为业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了什么是聚众赌博: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但是,对于什么是以赌博为业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没有明确的观点,但是,通常理解的以赌博为业应该是指为其挥霍和生活来源而以赌博为执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以赌博为自己的兴趣爱好,专门从事赌博,2.不专注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常年混迹于赌场.3.长期受雇于赌场,专门代表赌场于顾客赌博的人。

  三、刑法规定,犯赌博罪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也就是说犯赌博罪的,可能被判处一年,也有可能两年或者三年,但是最高三年。

  四、赌博罪如何申请取保候审?赌博罪可以由家人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书代为提交给什么是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要坐牢吗?开设赌场要判多久刑?

  1.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3.开设赌场犯罪的,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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