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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贿罪、受贿罪辩护律师电话|什么是介绍贿赂罪?

作者:吴敏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0-01-12 09:06 浏览量:438

什么是介绍贿赂罪?什么情况下介绍贿赂行为构成行贿、受贿罪的共犯?





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居间活动,从而使行、受贿双方的目的得逞的行为。介绍贿赂是构成行贿、受贿罪的共犯还是独立成立介绍贿赂罪,这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具体分析。


如果介绍贿赂人主观上不具有行贿或受贿的故意,而是旨在帮助行贿、受贿双方建立贿赂联系。其结果也是不仅对行贿的实现起促成作用,同时对受贿的实现也起促成作用。这种情况下,由于介绍贿赂人与行贿人、受贿人之间没有形成共同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仅是促成行、受贿双方目的的达成。则因其缺乏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其介绍贿赂的行为是一种独立的行为。介绍贿赂人只能构成介绍贿赂罪。而不能成立行、受贿的共犯。


如果介绍人不仅仅是居间介绍,在主观上和客观上还实施积极帮助行贿方或者受贿方的行为,并从中非法获利的,这种情况下,其行为就可能构成了行贿罪或者受贿罪的共犯。


简单来说,可从两方面判断:


一是主观方面判断。行贿罪、受贿罪的帮助犯认识到自己是在帮助行贿一方或者受贿一方。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处于第三者的地位,是在居间介绍贿赂,自己并不具有行贿或者受贿的故意。


二是从客观方面判断。行贿罪、受贿罪的帮助犯的行为只是帮助行贿人或受贿人一方,即客观上积极策划进行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向他人行贿。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不是单纯帮助某一方,而是在帮助行贿或受贿的双方。


注意:这里的“介绍”仅限于在国家工作人员与行贿人中间起牵线搭桥的作用,没有实施行贿、受贿以及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具体行为。否则,可能构成了一方的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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