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男方须给女方一些财物作为彩礼,这是我国几千年来延续下来的婚嫁习俗。按理说,彩礼是男方送给女方的,应该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用彩礼钱买房产权如何认定呢?什么情况下男方可以拿回彩礼钱?针对这些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女方用彩礼钱买房产权如何认定
彩礼钱一般认定为男方给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要分多种情况的,原则上婚前获得的彩礼钱应该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用彩礼钱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2)婚后用彩礼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情况下男方可以拿回彩礼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男方要求拿回彩礼的,符合以下情形,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1、女方在结婚前收取了男方的彩礼,但是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一起共同生活,且以离婚为条件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3、男方婚前为了筹集彩礼,若离婚后男方会出现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何去认定生活困难呢?就是男方依靠自己的个人财产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已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另外,即使男方出现生活困难但出现下面几种情形,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
(1)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
(2)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因生育子女而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家庭,如果解除这种“婚姻”关系,会给女方造成伤害,因此这种情况下,彩礼并不退还给男方;
(3)所接受的彩礼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产、生活需要并实际支出。
以上就是关于女方用彩礼钱买房产权如何认定问题解答,同时还介绍了男方可以拿回彩礼的情形的知识。从上文可知,彩礼的用途很多,其中一种用途就是买房。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子,产权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所有,要看是婚前买还是婚后买,房子是登记在女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