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匠团队律师亲办案例
婚后买房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
来源:顶匠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19
浏览量:380

一、婚后买房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买房离婚时的处理

()一方首付共同供房离婚时协议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擅自卖房造成损失离婚时应赔偿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虽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从原则上来看,双方之间没有格外的约定,那么该房产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万事总有例外的情况,若是由父母出资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婚后买房属于一方个人房产的情况。于是,实践中需要先区分不同的情况,才能确定婚后买房的归属问题。


以上内容由顶匠团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顶匠团队律师咨询。
顶匠团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857好评数20
  • 咨询解答快
广东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顶匠团队
  • 执业律所:
    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62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
  • 地  址:
    广东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