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的规定,上述股东经充分协商,就合作设立 环保建材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
2.经营范围:1.环保建材的生产、加工、经营;2.环保建材垃圾的存放与销售( 以工商注册为准);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以工商注册为准;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上述出资需在 年 月 日之前到位,如不能到位,资金未到位股东除应补足外,还需向其他股东承担与应到位资金相符的违约金。经营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抽逃出资。
三、公司收益在扣除经营所有成本及法定公积金后按照甲方占 %、乙方占 %、丙方占 %的比例分红,在 时间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同意,甲方即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注册成立手续,由甲方统一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甲方有权为了公司发展经营对外签订合同,乙丙双方无异议,如甲方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乙丙利益情形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处理。如遇法定重大事项需要协商,应当召开股东会。
五、甲乙丙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均不领取工资,公司应建立详备的财务制度及监督制度,大股东不得损害小股东利益。
六、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懈怠工作,不得不服从管理,不得违反竞业限制规定,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要严格履行该协议内容,遵守公司章程。如甲乙丙任一股东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且其他股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公司可以强制要求该股东求退股,剥夺股东身份,股权由其他股东按照当时的股权比例所有。被退股股东尚未分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如该利润不足以补充公司的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继续赔偿,该股东不得有任何异议。
七、公司一旦成立,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不能提出退股。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全体股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