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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没签合同,能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么?
来源:张梅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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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小到情侣之间的节日鲜花、纪念品,大到父母赠与婚房、爱心人士捐赠希望小学,这些都是赠与,由于赠与的时候双方关系应都是比较紧密融洽,往往不会签订赠与合同,那么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的,受赠人可以要求履行么?

  答案是肯定的,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义务。原因在于,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口头协议的也受法律的保护。

  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受赠人有接受赠与的意思,即双方就赠与能达成一致,赠与即成立,此时无论是才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赠与的效力。

  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赠与人就需要履行移转所赠与财物的义务,要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所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如房屋,赠与人还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赠与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要求其履行。

  值得注意的是,赠与通常是自愿无偿的行为,原则上,赠与人可以决定要不要把赠与财物交给受赠人,因此,在双方就赠与达成一致后,赠与人在还没有把赠与的财物交给受赠人之前撤销了赠与合同的,此时双方的赠与也就终止了,无论是否有签合同,受赠人也不能要求赠与人履行义务。

  当双方因赠与的履行发生纠纷的,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赠与物又涉及不动产或者车子这些重要财产的,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必要的时候通过积极的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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