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当中其赔偿项目是有很多方面需要进行补偿的,但是如果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话,则肇事方还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怎么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
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地相关的法规来确定,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丧葬费赔偿额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
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并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赔偿金分配纠纷问题。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抚慰性质,应当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合理分配。
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是有很多赔偿项目的,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