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七死一伤却面临无法赔偿的情况,我所律师多方查证、积极诉讼种为死者家属获得212余万赔偿。
2017年5月6日,张某和同事共7人乘坐公司的班车由宿舍前往工地,在路上与一辆瓦罐车相撞,造成七死一伤。经过警方初步调查发现瓦罐车车主并无经济储蓄,无法负担赔偿责任。死者家属经人介绍,辗转找到我所律师,我所听闻这起事故亦潸然泪下。立即动员起来,配合警察多方查证,瓦罐车与A公司于2016年起可能存在挂靠关系,瓦罐车司机像A公司缴纳过几笔“管理费”,鉴于此,我所律师认为该公司应当对此番事故承担赔偿责任,A公司多次拒绝同我方协商,我方遂通过诉讼赢得判决,成功帮助死者家属获得212余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