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如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起诉期限的理解
来源:刘德如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量:2551
       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设立起诉期限,是为了督促行政行为相对人尽快行使权利,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效率,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稳定。如果允许行政相对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行政行为申请救济,这样势必使行政行为一直处于被质疑和否定的状态,不但影响行政效率,而且会造成行政管理秩序混乱。
       所以,还是一句话:法律不保护怠于行使自己权利的人。在没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在障碍消除后向法院申请延长没有得到准许的情况下,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法院将不予受理;受理立案的,将驳回起诉。在法院进行审理中,对于起诉期限是法院主动调查的内容,所以,对于行政诉讼,清楚起诉期限最重要!!!而且起诉期限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没有什么中止、中断的情形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和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法律依据背景下,对在没有以行政复议为前置程序条件下,当事人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应如何理解?
      正常情况下,一个行政行为的作为,对于行政行为相对人,应该对作出的决定的法律文书进行送达并告知起诉期限。
      一、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作出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送达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并告知了起诉期限。在这种情况下,行政行为相对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如果向相对人送达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但没有告知了起诉期限,在这种情况下,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起诉期限最长是一年。超过一年后,行政行为相对人以没有告知起诉期限为由进行解释,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如果向相对人没有告知行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即: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超过五年。而且,“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是指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而提起的诉讼。

     四。在第二、三点中最长起诉期限内,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某一时点知道或应当知道了行政行为的内容,从这一点起算,必须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最长不能超过第二、三点中的最长起诉期限截止点。

以上内容由刘德如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德如律师咨询。
刘德如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13好评数15
广西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大厦A座10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德如
  • 执业律所: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2*********51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西-柳州
  • 地  址:
    广西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大厦A座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