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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合同
来源:张颖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量:59

一、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八、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股份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而实现的。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

  二、股份转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1、股权转让合同违约纠纷

  这类纠纷一般比较简单,主要是股权转让方为配合变更股权登记或者股权受让方为如约支付股权转让费,或股权转让方违反其在股权转让中所作之承诺。处理这类纠纷的主要依据是股权转让合同,若合同未约定明确则按照合同法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或原理处理。

  2、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是股权转让合同违反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或公司章程而引发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章程中也有可能对股权转让做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3、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有三种情况:

  (1)公司或公司股东提供冒名签署、盖章的虚假材料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2)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转让方不配合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3)股权转让合同需审批的,审批环节出现转让方不配合办理审批或者未获得审批许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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