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慧楠律师亲办案例
开车撞死了人,会被判坐牢吗?
来源:蔡慧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20
浏览量:477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普遍成为了每个家庭的必备出行工具,所以现在出门的话,路上的车也就越来越多了,当然由于车辆的不断增多,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开始不断的增加,如果交通事故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那么如果开车致人死亡会判坐牢吗?

    根据我国【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不少人都表示想知道如果开车致人死亡,需不需要被判坐牢,其实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对于这个问题已经做了准确的回答,如果开车撞死了人的话,那么就属于刑法中所说的交通肇事罪,而且一般来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处罚年限是在3-7年,也就是说开车撞死人的话是需要坐牢的。生命诚可贵,希望大家开车的时候必定遵守交通规则,谨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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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蔡慧楠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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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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