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我方代理被告及上诉人一方。委托人经营电信光纤铺设业务,发包给包工头后,包工头雇佣原告铺光纤,后在登梯作业中受伤,起诉委托人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支持连带责任。一审中包工头意图主张与委托人为劳动关系,我方答辩有理有据,法院对包工头主张不予采纳。
我方上诉委托人应承担的是补充连带责任,并且连带责任应分配比例,二审采纳我方的上诉请求,判决与包工头各50%的责任,我方抵扣前期垫付的医疗费之后,仍有剩余,不需要再承担赔偿责任,就超出部分可以向包工头追偿。委托人对我方的代理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