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当事人问我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婚姻中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等,那么夫妻共同是否可以分割、如何分割、分割比例又是多少,确是当事人经常迷惑的地方,有的人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一人一半,我认为,这一说法是不够准确的,下面我来分析一下夫妻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后一方所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不一定。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这一点,还需要考虑购房款的来源、有无贷款、还贷情况、登记一方名下的原因等等一些因素来综合判断,且不能照搬法条,代理律师要结合上述问题围绕委托人的利益为委托人设计出庭方案。
二、婚后一方所借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答案:不一定。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审查的是该债务的合法性、如果是非法形成的债务或者是虚假债务,当然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律师要对上述债务的形成进行判断。
三、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就是一人一半吗?
答案:不一定。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共同分割,但没有规定一人一半,分割比例要根据双方的约定来判断。同时还要考虑一些客观情况,离婚原因、双方的家庭义务履行能力、婚后实际生活能力等等一系列因素进行权衡。
综上,笔者认为,看似简单的离婚案件,里面深藏着社会学问,那么办好一个离婚案件,不仅仅是要知道法律的规定,还要懂得超出法律外的道理,律师的作用就是要说服法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作者:赵彤律师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二O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