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韬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为石某某强奸(幼女)罪做了无罪辩护
来源:孙韬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06
浏览量:462
 石某某被县检察院指控犯有强奸(幼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再审时孙律师介入。其根据2003年1月24日实施的《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満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其行为发生在同年3月),结合该案的一些特殊情节作出疑罪从无辩护,法院支持了律师的观点。
以上内容由孙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孙韬律师咨询。
孙韬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314好评数1
兴隆台区广厦艺术街恒大华府北侧三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韬
  • 执业律所:
    辽宁攻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111*********28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
  • 地  址:
    兴隆台区广厦艺术街恒大华府北侧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