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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

作者:周云卿  更新时间 : 2019-09-05  浏览量:1086

从犯罪学的角度上看,有组织犯罪可以有多种理解。第一层,应把有组织犯罪看作是犯罪组织的犯罪,即凡是由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都可以认为是有组织犯罪。犯罪组织即是为了犯罪,根据犯罪需要而接触的具有内部管理体系的系统。第二层,有组织犯罪则是指犯罪人有组织地进行犯罪。凡是犯罪人按照犯罪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完成其犯罪活动的,都属于有组织犯罪。第三层,有组织犯罪不是个人犯罪,而是多个人在某个组织的名义下进行的犯罪。

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也是跨国犯罪的主要形式之一。从抽象的意义上讲,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下列各项:跨国有组织犯罪以谋求更大的利益,榨取巨额利润为其首要目标,并借此敛集了巨额资本,具有在国际范围内调动资金投入犯罪的能力,其组织结构严密,内部约束严格。在21世纪中,跨国有组织犯罪体现出了明显的时代特点,实现了国际分工,在跨国贩毒案件中,利用国际分工从事贩毒是国际贩毒集团主要的犯罪方式。利用现代国际金融手段将非法敛集的犯罪资金进行转移并使之合法化—洗钱,是跨国犯罪集团转移犯罪收益的常用伎俩,跨国洗钱还出现了许多新的方式,如国际黄金贸易、黑市兑换、电子货币被用于跨国洗钱。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交通、电讯、计算机进行犯罪,进而发展为军火走私等具极高风险与利润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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