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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车辆出车祸,保险公司须参诉?
来源:柳宏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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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车辆出车祸,保险公司须参诉?

导语随着人们防范风险的意识逐渐提高,很多人也为车辆投保了保险,下面的案例车主就为自己的车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险。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必须要参加诉讼吗?

【基本案情】

某汽车运输公司在保险公司为货车投保了司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次某与该运输公司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分期付款,付清全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后次其雇佣的司机李某与陆某驾车送货,车辆在行驶至某地时与同方向张某驾驶的货车反生追尾,造成李某、陆某受伤交通事故认定,李某负全责,陆某、张某无责任。后原告陆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汽车运输公司和某保险公司承担原告住院期间的伤残赔偿金、误工费、伙补等赔偿责任,并同时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法院裁判】

本案的焦点在于保险公司是否是必须参加本案诉讼的被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车辆登记车主某运输汽车公司为车辆投保司乘无忧险,原告陆某在事故中受伤,可以将某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但非必须参加本诉的被告,因系被告追加了保险公司为被告,但庭审中原告经法庭释明不同意在本案中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故判令保险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律师评析】

一、梳清各方法律关系,律师发挥重要作用

本案中,原告所诉的主体较多,故原告与各被告的纠纷存在了多种法律关系。就本案而言,在理清各方法律关系方面,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请,原告陆某向各被告主张的皆是基于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失而享有的侵权责任发生的要求赔偿的权利。而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形成的是保险合同关系,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关的理赔责任。而本案的交通事故系侵权行为,而在侵权责任中,应当遵循“谁制造侵权,谁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显然,保险公司并不是交通事故的造成者,故保险公司不需承担侵权责任。因而,笔者在此建议大家,当遇到涉及主体较多、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时,寻求律师帮助往往能直击要害,快速、高效的处理完纠纷。

二、合理申请鉴定,为胜诉奠定基石

原被告双方几乎在涉及的每一个问题上展开争论,各不相让,在交通事故中,伤残情况的鉴定尤为如此,对鉴定问题双方争议往往趋向白热化。在这种尴尬的局面下,那么到底该委托谁来进行鉴定呢?目前国家虽然开始对此进行规范,但实践中仍存在很多困难。在此处,更建议遇到此类事故时委托律师进行协助,通过合理申请鉴定,为案件胜诉争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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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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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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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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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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