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慧律师亲办案例
结婚!你还在出装修款么?
来源:刘欢慧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8
浏览量:135

结婚!你还在出装修款么?

 

结婚时女方出装修款的现象在前些年离婚纠纷中出现的比较频繁,这些年可能是女性对于婚姻法相关知识的了解变多,所接触的离婚案件中有减少的趋势但是还是有相当数量的占比。去年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就是女方出资装修款的,案件中男方婚前全款个人财产,婚后女方家出15万元装修款,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两年就以男方家暴告终,女方作为受害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上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争议,但是女方要求主张返还装修款,男方不同意返还,作为女方代理人和女方多次沟通还原了案件真相,当初装修的钱是女方母亲分几次(时间并不连续)提取现金交给女方交付装修款,虽然能够调取银行取现记录,但是并不能说明资金流向,好在男方自认女方出装修的事实,要不然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女方无证据证明装修款出自娘家,这对于其主张装修款会有很大难度。庭上,女方执意要回15万,男方却只同意返还2万元,庭审过程中的一次次谈判,最后双方同意7万元,虽只有二分之一的补偿款,在我看了这个结果还是很理想的。一方面,女方不同意鉴定,另一方面所有的装修费用凭证、花费清单无确凿证据,全凭原告方的陈述法官是不会认可的。好在男方自认并在调解过程中用了一些谈判手段才有这样的结果,如果遇见一个“意志坚定”的渣男,装修款很大程度上要不回来。

   在平日的咨询中,我反反复复强调出资装修款真的是一件性价比极低的事情,实践中好多女方结婚时出资的装修款都可以支付房子的首付了,从情理上讲婚离了,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女方被赶出来应当把女方花的钱返还给女方,但是从法律上讲装修是一种对房产的添附行为,法律规定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能拆除的拆除不能拆除的权利人可以支付补偿金。女性同胞们可以好好体会一下“补偿金”两个字,带着满满的廉价感,事实上也是如此,司法实践中女方拿出装修证据并申请鉴定对补偿金额予以证据上的固定才可以有依据进行主张,但是因为添附行为的特殊性质,其离开被添附物价值便会大打折扣,甚至随着时间的流逝鉴定出的装修款价值会大大降低,在这里劝告各位女性同胞们一句,与其拿个装修款还不如和未来老公商量一下共同支付首付,如果你要问老公不同意怎么办,我只能奉劝您这个婚还是不要结!

 

创桓法务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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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欢慧
  • 执业律所:
    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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