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亲办案例
老公在婚姻期间给情人转账120万,能要回来吗?
来源:张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12
浏览量:3146

【案情】

你好,我老公婚内转账给小三钱,然后说是开便利店用的。有转账记录,大概有120万,不离婚可以要回来吗?

【张涛律师评析】

在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应认定为无效。很显然,本案中,丈夫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这条法律规定,因此,当原配手握证据将其起诉到法院时,他的这种赠与行为自然是一种侵害原配的无效行为,返还财物也就理所当然了。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处分,而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有权要回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种取证并不难,只要妻子稍微动点脑子,就能轻而易举的拿到这些证据,首先,妻子得在平时要有一颗警觉的心细,至少要很清楚丈夫婚后干的是什么买卖,如和他人合股,得清楚合伙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得知晓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至少得大致了解到每年的收入,等等;其次,一旦在某一段时间内发觉丈夫的经济支出情况很明显的不对劲,就一定要暗中“搜集”证据,如他的信用卡消费情况,银行卡流水情况,以及有没有消费凭条等等;第三,一旦确认他有给小三买房、买车,或投资实业,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暗中取证,可去相关银行、工商、房产、地产、物业、车行等相关地方打听、套取信息,只要属实就可以将这些证据合法化了;第四,取到这些证据后,如有可能,还得巧妙的让老公承认,形成他的“口供”录音或书面证据。

在取这些出轨男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过程中,可暂时不去他和第三者的婚外情事情,事实上,只要“财产”证据取扎实了,他和小三的烂事也就足以佐证了,把这些证据递交到法庭,他们自会交代两人的关系,“非法同居”和“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两项证据相结合,原配追讨出轨丈夫为小三所有的花费也就不是一件难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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