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骏熙律师亲办案例
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形
来源:孔骏熙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10
浏览量:150

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受到用人单位违法对待时,往往不知所措,现对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形逐一列举,希望对劳动者有所帮助:

主要依据法律:《劳动合同法》38条、40条、41条、46条、

一、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无效

  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作业、强令危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1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六、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二十人以上但占企业总数 10% 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16、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7、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裁减人员;

  18、企业转产重大技术更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9、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0、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1、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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