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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按规定分配利润,股东是否享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及如何实现?
来源:姜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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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并没有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约定,依法进行利润的分配,这里面往往会存在一些占股比例大的股东因各种原因控制着公司不愿意进行利润的分配,最终损害小股东的利益。那么股东是否有权要求利润分配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董事会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最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应按照审议通过的方案,依法履行利润分配义务。

二、当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所以当大股东滥用其控制权而决定不分或少分股利以达到排挤小股东的目的时,受害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可以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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