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主页
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留言咨询
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亲办案例
退休职工受交通事故损害是否有误工损失
来源: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6
浏览量:131

在现代社会工作已经成为了许多人维持自己生存生活的必要事物, 甚至有许多人即使到了退休年限退休之后也仍然会出去担任工作, 但是这就使得这些职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难认定损工费,那么退休职工受交通事故损害是否有误工损失?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退休职工受交通事故损害有没有误工损失


1、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使是退休老人,如果老人还在继续从事工作的,也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虽然我国法律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但是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具有劳动能力,现在因为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收入受到损失的,即使年龄在60岁以上,也可以酌情计算误工费。


2、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辈仍继续发挥余热,被其他单位聘用继续从事工作。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3、结合我国国情,在广大农村地区,六七十岁时仍然承包耕种责任田,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计的农民比比皆是,他们仍然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力。以年龄作为劳动能力丧失的依据,既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与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退休职工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能不能获赔误工费往往与其在退休之后是否还能够进行劳动以及拥有劳动收入有关, 即使在退休之后选择种地的也是可以认定为有收入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以上内容由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
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903好评数24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所:
    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53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