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春梅律师亲办案例
把钱借给别人拿不回来了怎么办
来源:冯春梅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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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一般是指拖欠借款故意不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单单凭借欠条,在证据上还是不充足的,应由收条才行,再起诉前应通过电话录音等方式,来确认债务人收到了现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写起诉状,拿着双方的身份证明、证据复印件,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要是胜诉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要有财物的的话,法院会帮原告要回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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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冯春梅
  • 执业律所:
    甘肃康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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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甘肃-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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