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成律师亲办案例
单位领导以员工回复ok手势不懂规矩为由开除员工涉嫌违法
来源:李广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16
浏览量:268

近日,网传长沙某酒吧的一位领导在微信群里通知事情,一位员工因回复ok手势被批不懂规矩,随后该员工被酒吧开除。

有些网友认为,就算回复ok手势的员工存在所谓的不懂规矩,但这也不是什么大的或原则性的错误,酒吧仅以此为由就将其开除,未免有点过分和小题大做。

也有个别网友认为,单位有单位的规矩,既然作为单位的一员,就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和规矩行事,没有按照规矩办事,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众所周知,最近几年,由于社交软件微信的流行,很多单位和组织都使用微信(群)对员工进行管理,有工作或通知也都通过微信来安排和通知,这样既节约管理成本,而且快捷高效。

但就这则消息,如果所述情况属实,该酒吧仅以员工回复ok手势不懂规矩为由,就将其开除,已涉嫌违法,该被开除的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也就是说,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这是法定的,有且只有这六种法定的情形,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要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予以明确规定,而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任意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解雇或开除员工,为了保障和维护相对弱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话题回到这则消息当中。显而易见,酒吧仅以员工在微信群中回复ok手势为由就将其开除的行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一情形,该酒吧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被开除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酒吧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当然,酒吧可能以该员工在领导安排工作时回复ok手势的行为违反了酒吧的工作制度或规章制度,开除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但是,这就需要酒吧举证证明本单位制定有这样的规章制度,而且该规章制度是依法制定的,也已明确告知过全体员工,还需证明该原告的行为达到了“严重违反”该规章制度的程度。

显然,酒吧要想证明其开除员工的行为合法,所面临的举证责任是非常重的,几乎难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决或认定酒吧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酒吧会因此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

所以,山西太原李广成律师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或其他新型的单位和组织,对于开除员工这样的事情,还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切不可任由单位领导的喜好或单位内部不成文的所谓规矩和规则随意行事,以免给单位造成不守法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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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广成
  • 执业律所: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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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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