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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作者:肖泉  更新时间 : 2019-06-10  浏览量:6443

  两个人在异地,离婚的几率可能会相对增加,所以法律也有规定,因为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的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两个人都在异地,离婚相对麻烦,是否可以在异地离婚呢。那么,异地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异地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异地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异地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异地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以上内容由肖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肖泉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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