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云律师亲办案例
老人用儿子名义买房,后儿子不同意变更产权,怎么办?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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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因贷款年龄的限制,老人买房时借用了儿子的名字,老人用自己的钱全款付清,后因儿子结婚,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证明该房产属于儿子。该房屋一直是老人居住,现在老人想申请房屋产权,但儿子却不愿意配合变更产权,老人应怎么办?

律师解答:老人用儿子的名字买房、以儿子的名义办理贷款,儿子还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对于老人的儿子,他手上有房屋登记簿、房产证、婚前财产公证文书等,均具有公示法律效力,能证明儿子是该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据较为充分,如果在诉讼中,儿子又坚决主张房屋属于其自身所有,此种情况下,老人要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房屋产权比较难,视老人能拿出什么证据。

在老人有充分证据能证明儿子只是代持房屋,自己才是真正所有权人的情况下,变更产权才能实现。比如说,当时老人和儿子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能体现双方约定房屋代持协议内涵的相关书面、音频、视频等有力证据,并结合老人的出资证明、能佐证老人所主张事实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以支持。”老人可以通过走司法程序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所有权,并在法院判决后,凭借该生效法律文书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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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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