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英宙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间借款,借条是否有效?
来源:常英宙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量:249
微信搜索 — 常盛法宝,关注了解更多知识。

很多人都觉得夫妻一体,那么你的钱就是我的钱,哪怕说是借,最后也以一家人分那么清干嘛为由拒绝还款,可是俗话说“人情还人情,数目要分明”,“亲兄弟都要明算账”更何况是夫妻之间的账呢?常律师最近遇到一个案子,关于夫妻之间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案件,分享给大家学习了解。

案件经过

2015年,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12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由于经常发生矛盾,两人没有生育子女,也无共同财产及债务。2017年4月3日,丈夫李某在帮助朋友打理生意期间,因急需用钱,向原告王某借款3万元,并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同时约定该笔借款于2018年10月10日之前还清。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索,被告均拒绝还款。为此,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判决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的事实,但认为双方的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之间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借款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有,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王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所写的借条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对夫妻之间部分财产归属作了书面的约定,其内容受法律保护,李某应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9月17日,法院对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被告蒋某偿还原告刘某欠款3万元。

综上所述,可知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借款用于另一方的个人事务,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应按照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


知识科普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

1、认定为对夫妻财产的处分有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但是也规定了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婚内约定,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夫妻间在婚内打的借条,可以认定为对婚内财产的约定。因此,可以认定为婚内借条是有效的。

2、存在借款事实有效

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予以返还。

3、不存在借款事实无效

有借条,就需要存在借款事实。若并未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那么借条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主张婚内借条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出借了个人所有的款项给另一方的证明,以及该款项的来源等证明证据。对于主张婚内借条无效的一方,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借条是威胁或者强迫的情况下出具的等证明证据。

在实践中,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婚内夫妻之间如果借钱是为了夫妻生活,该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借钱给另一方是用于赌博等等个人支出则可以有效。想要去证明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是否有效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建议咨询或者聘请专业律师进行维权。

以上内容由常英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常英宙律师咨询。
常英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845好评数5
  • 咨询解答快
南城区莞太大道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常英宙
  • 执业律所: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87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东莞
  • 地  址:
    南城区莞太大道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