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会苗律师主页
茹会苗律师茹会苗律师
134-0031-7266
留言咨询
茹会苗律师亲办案例
第一审程序时间是多久
来源:茹会苗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02
浏览量:2613
我们都知道,刑事案件跟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时间是不同的,而且不同案件适用不同的审理程序,所需要的时间也是有所差异的,有的案件还存在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情形。那么,第一审程序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法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呢?

  一、第一审程序时间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一审程序时间是多久


  二、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案件后,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依法发送起诉状、答辩状
  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出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或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等。诉讼义务主要有: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等。


  3、依法组成合议庭
  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从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到案件审结,都应当在合议庭所有成员的参与下进行,合议庭成员自始至终应对全案的审理负责,以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保证办案质量。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如果在受理、立案后就已确定了合议庭组成人员的,也可以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连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一并告知当事人。


  4、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合议庭组成人员要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轮流阅卷。通过阅卷,找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明确下一步需要收集哪些必要的证据和需要进一步查证的内容,以便做好其他准备工作。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指出,在民事案件中,进一步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完全必要的。这就是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和需要证明的事实必须提供证据。在当事人举不出证据而法院也收集不到证据的情况下,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相结合,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


  5、依法追加当事人。
  三、民事诉讼法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内容由茹会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茹会苗律师咨询。
茹会苗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756好评数91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134-0031-726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茹会苗
  • 执业律所:
    河北九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75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34-0031-7266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