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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
来源:苏义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22
浏览量:3401
        在司法实务中,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证据,理论上规定对证据进行划分的标准。我们要熟悉并能够运用各种证据的特点,结合实践情况判断某一材料属于何种证据,那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

  二、 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1、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物证作不同的分类:

  ①从物证的体积大小的角度看,可以将物证分为宏观物证证和微量物证,常态物证;

  ②以物证赖以发挥证明作用的角度看,可以把物证分为:特征物证、属性物证和状态物证;

  ③从物证的形态角度看,可以把物证分为固体物证、液体物证和气体物证;

  ④从人对物证的感觉与反应的器官进行角度看,还可将物证分为视觉物证、嗅觉物证、触觉物证和听觉物证。

  (2)书证的表现形式

  ①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档案记载的历史情况以及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书等等

  ②犯罪分子为陷害他人或转移视线而伪造、涂改的各种书面材料

  ③反动标语、传单和行动计划,挂钩、串连的信件,电报、密码、代号等等

  ④其他一切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证据材料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查笔录;

  (8)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刑事证据证明力怎么认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2)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3)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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