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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发展浅论
来源:王亚洲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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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说中国搞现代化建设要30万律师”2017年,中国律师人数36.5万多人,首度突破30万大关截止2018年12月,中国执业律师人达到42.3多人,比2017年度增长14.8%。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律师的角色在转换,律师业务范围在扩大,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在转变,法律服务市场蛋糕在变大。每一个律师应知其过去,方能不畏风雨、不惧未来



律师制度变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改革开放初期的律师一无所有按照律师学者肖胜喜王进喜的描述“是一个20年没有律师制度的空白时期”。如果要用数字来形容当时的律师业,律师人数为“0”,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人数为“0”。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一批七个重要法律,其中《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并可以委托律师辩护。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2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这为律师制度的恢复建立了法律基础。1979年,中国律师人数公认的数据是212人。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中国还没有建立律师执业许可制度,所以这里的律师应该指从事律师工作的人。

此后,司法部采取行政审批的方式授予律师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由省级司法厅审核、批准,司法部直属律师所申请则是由公证律师司审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再报司法部备案。

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变”是主题。特别是关于律师社会角色的定位的变化,反映了不同社会时期对律师职业认知的转换。

1980年出台的《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构建了行政型的管理体制,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律师的性质。有些人可能会不赞同这种于今天截然不同的理念,然而其却与特定历史时期相契合。最初律师为何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律师工作机构为何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领导,主要原因:一方面1979年开始重建律师制度时一切都是从无到有,对于律师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思想教育、转业培训以及律师经费的管理、律师机构的设置和各项物资设施的筹措等一系列组织建设和行政工作必须依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来抓;另一方面也是鉴于中国的律师制度需要不断完善与健全,律师工作也有一段试行和发展的过程,需要以政治思想领导为中心的管理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来组织领导也较为合适。

1981年12底,律师业迅速复苏中国有法律顾问处(1983年后陆续改为国办律师事务所,简称国办所)1465个,律师工作人员5500人(其中有很多兼职律师)。

1986年律师制度开始改革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律师暂行条例》的局限性也不断暴露除了国办所外还出现了合作律师事务所。同7月,在司法部主导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正式成立,律师行业自治的管理体制初露端倪。

1989年开始了《律师法》的起草和论证工作。1993年12月,司法部的《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经国务院批准,《方案》中律师不再作为国家干部、律师事务所也非国家机关,这些规定确立我国今后律师制度基本走向。《方案》提出了“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并逐步向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体制过渡”。

如果说1992年之前中国律师业的重点是恢复和重建,以1992年为分界线,中国律师业的重点转向发展和开拓。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党的十四大后,市场经济正式确立,加之在北京、上海等地已经有了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作所”)的试点,司法部逐渐放开了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开始允许注册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仅1992年就批准了10家合作所(也有说法是15家)。在此基础上,1993年司法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报告》和《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经过主管机关资格认定,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的自律性律师事务所”,得到了中央的大力支持从此,律师事务所变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1992年,另一个值得被记录历史的是司法部首次批准外国律师事务所进驻,司法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同制定了《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有关事宜的暂行规定》开始允许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同年司法部就批准了12家外国所(当时香港尚未回归,其中含8家香港所)在北京、上海、广州开设办事处,到1995年就增长为32家。

当然,国内律所体制改革的步伐也从未停止。作为试点的北京市在总结经验的前提下,1994年3月批准设立了第一家比合作所更具活力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伙所”);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以130票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这是第一部正式的律师法,该法将律师定性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2007年《律师法》的修订,将律师进一步定性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种律师性质变换过程被学术界称为从“国家本位主义”到“社会本位主义”再到“当事人本位主义”的跨越

2000年,司法部印发《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方案》(司发通2000第100号),全国国有所进入改制阶段,除特殊地区外,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脱钩改制,从此,律师事务所进入市场,成为自主经营的法律服务机构。

2002年开展个人律师事务所(个人所)试点工作并批准8家个人所。从法律顾问处到国办所到合作所再到合伙所以及个人所、外国所,剧烈变化的不只有名称,还有人心。时代就这样激荡出一道分界线,裹挟着人们“摸着石头过河”。白手起家的创业者们绝大多数创业者都有着相似的经历,大抵是洞见时代的发展趋势,感知政策走向,再加上一段艰辛的创业史,律师界也不例外。


律师事务所发展

截止2018年12月,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3万多家,从规模看,律师10人以下律师事务所1.9万多家,占62.37%;律师10人(含)至30人的律师事务所9300多家,占30.73%;律师30人(含)至50人的律师事务所1200多家,占4.16%;律师50人(含)至100人的律师事务所570多家,占1.87%;律师100人(含)以上的律师事务所260多家,占0.88%

律所创业来自于1983-1988年。

1983年7月15日,这一天是改革开放后律师界首次与国际接轨“律师事务所”取代了“法律顾问处”的称呼,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在蛇口正式挂牌开业,地点在蛇口工业区海景广场大门右侧靠海边的一栋旧黄色房内,办公面积100平方米。蛇口所当时除了上级派来的行政人员,只有一位姚峰律师。姚峰是典型的第一代律师,在一无所有的年代里,任何一个举动都可能创造历史。据蛇口律师事务所原律师王鹏回忆:“为了与国际律师业务接轨,姚峰律师首先开拓了律师见证业务,接的第一单见证业务就是‘香港熊瑞昌先生出租蛇口碧涛苑昌景阁2楼A公寓’见证业务。从1983年7月到1986年3月,蛇口所承办的律师非诉讼业务有起草、审查合同、参与项目谈判、见证合同签订业务30件,股权转让律师业务4件,房屋买卖合同见证等见证业务1186件。”

1984年成立于的环球律师事务所创造性地完成了许多堪称“中国第一例”的项目和案件,例如第一个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1997年海外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项目;第一个中国企业发行N股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1992年华晨中国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上市项目等等。

第二代律所创业者来自于1992-1993年黄金年代。

1992年初,北大法律系79级学生徐家力放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凝聚在他身上的光环,在周围人的反对与不解中,与同样几经波折才从最高人民法院辞职的李京生,创办了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

1992年11月,王丽与时任司法部部长蔡诚和副部长郭德治在一番谈话提出要建一个高素质、综合性、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不要编制、不要经费,于是在北京饭店创办了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前身)。

1993年3月,王俊峰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3位同事以及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土地局工作的两位同学,主动砸掉铁饭碗,下海创办了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1993年4月,已经拿到“绿卡”的段祺华回到一度沉寂的上海滩,凭借西式派头和英美律所理念,在还是农田遍地的浦东,创立了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开辟了中国律师承办国际法律业务的先河

那些年,无数今时今日的业内大咖,彼时的活力青年,从国办所跳出来,从法学院校走出来,从国家机关离开,从海外回归大陆,开始以律师身份作为主角登上历史舞台,厉兵秣马,枕戈待命,白手起家创业,真正角逐国内法律服务市场。

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回忆创办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岁月“白手起家,辛勤运营,开拓业务,忘我工作。那时候,坐一夜的火车去偏远的城市办理公益案件;在深圳创办分所时住在铁路边上,夜夜与噪声和大蚊子周旋;不舍得坐带空调的5元双层巴士,挑2元的普通大巴现在回忆起这些往事,反倒觉得那时的苦日子已成了令人向往的美好时光。

改革开放从来是曲折向前,律师业也不例外22年的高速发展期,不同思维思潮的涌动与碰撞,不断刷新人们对律师事务所的认知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争议事务所常见争议性话题,大到包括商业化是否适用于律师业务与律所运营,律所规模化能否保证利润率和服务质量,律所合并风潮中如何防止“貌合神离”的可能性,提成制和公司制哪个更好,规模所与精品所、特色所哪种更具有发展优势和生命力,律所团队化和专业化建设有无先后顺序,大所扩张会不会导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等等。《方圆》杂志曾采访过上百位律师事务所主任,每一位律所主任讲述律所发展故事的时候,都喜欢用“试验田”来称呼自己主导下的律所管理改革。尝试的意味如此浓厚,整个行业到处都是“头脑风暴”。

盈科律师事务所几乎集中了所有争议性话题。这朵律师界眼中的“奇葩”,在种种过度商业化、过快规模化的争议中,坚持人才为本的人才战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短短十年间,律师人数从2007年的几十人到今天6000余人,在全国拥有39家分所、海外有36个办公室(这个数据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增加)。清华汽车工程系出身的盈科掌门人梅向荣却说他从来“不惧争议,不畏前行”。

此外,有律所百万年薪聘请职业经理人却遭遇滑铁卢,有数家知名律所声势浩大地合并几个月后即告终结,有律所试图建立律师平台却还在发展之中……用一句俗话说“前进的道路永远是曲折的”。每一次尝试都带给律师一些反省与思考,但是非成败,还没有历史的定论。


律师事务所发展趋势

笔者自90年代后期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经历了国办所、国办所脱钩改制、合作所、合伙所不同体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到2018年,在确定了律师的社会角色定位、律所管理主流为合伙制的前提下,律师业迎来了黄金22年,律师从业人数急剧扩张、律所之间竞争百花齐放。国内的律所他们既在与外国所合作的过程中努力模仿学习,也有不少人远赴海外法学院、律所求取真经。渐渐地,境外IPO、国际并购、金融证券……各种高端业务纷至沓来。

两个重要的机遇对于国内来说至关重要。

其一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全面融入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已经是大势所趋。在同年3月《司法部关于中国加入WTO后加快律师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这样描述:“入世”后,我国对外开放将全方位、宽领域推进,我国经济将加速融入世界经济主流。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外资大量进入、知识经济的繁荣、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为我国律师拓展更为广阔的服务领域和服务空间;“入世”后,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力度持续加大,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等机制调整的加快和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律师的职业功能和社会影响不断加强,执业环境将不断得到优化;“入世”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法律服务业全球化发展趋势以及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深入开放带来的竞争压力,将促使中国律师从观念、知识到能力都必须适应市场的需求,加速提高业务素质和整体水平,增强竞争力;“入世”后,大量外国律师事务所进入我国境内提供外国法律服务,不仅促进了中外律师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也为中国律师参与国际法律服务竞争创造了机会。

WTO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性要求一是“三个取消”,即取消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代表处的数量限制、地域限制和一个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在中国设立一个代表处的限制;二是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和中国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的委托关系处理法律事务;三是降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代表的境外执业年限要求。

其二2013年国家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一年之后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整个律师界再次闻风而动,从全国律协有组织地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以及建立“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到各个主打涉外业务的律所以及律师个人自发性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国内律所在全球各地通过新设、合并等方式设立机构几乎每个月都有,国内律师界与国外联系空前密切,一场盛宴刚刚拉开帷幕。

第一次机遇,因为承诺加入WTO一年内取消“三个限制”,大家喊着“狼来了”;第二次机遇,中国律师已经开始主动出击。

如果说第一代律所创业者的意义是开拓,第二代律所创业者的价值是发展那么第三代律所创业者做得更多的应该是整合。

网络技术的方兴未艾,给第三代创业者提供了截然不同的创业空间。从蒋勇创办无讼APP提供律师交流平台,到icourt涉足律师大数据服务,无数律师新媒体公众号诞生,以及有律所投资开发智能法律机器人,国内出现专门电子存证机构电子合同网签管理机构,“互联网+”模式让律所不只是停留在传统业务上应该学会去拥抱互联网,更多地参与到整合法律服务市场产业链中去。同样,律师事务所加强法律服务升级以外,管理模式也不能停留在传统的基础上,未来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不仅来自于律师同行之间,甚至会是不同行业之间的跨界竞争,对手有可能是互联网企业、培训机构、品牌管理机构又或是新媒体企业等等。

第三代律所创业者要整合更多的集中在品牌、团队、专业、资源方面,逐步实行法律服务产品;律所的管理模式上,第三代创业者在新时代要具有新思维,不仅要有传统的销售思维,也要有互联网思维。区块链技术、平台经济带给律师行业跨时代的启发,将律师事务所打造成绿色、生态的法律服务平台,置于法律服务平台之下的是不同管理模式、不同专业方向的大合伙人、团队,制定和完善律所的大合伙人、团队制度,将管理权、财务权、人事权下放给大合伙人、团队,去律所管理中心化,让律所管理实现扁平化,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小政府”、成为大合伙人、团队的服务中心,强化律所综合服务和规范执业监督两大职能。

回望初心,依旧在路上“0人”到“42.3万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律师业走了整整四十年时间。有估计称,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规模在2017年已经突破800亿人民币,2018年已经突破1000亿人民币。四十年变迁,律师和律师服务对中国人来讲已经化作一种日常。这是改革开放的结果,也将是新时代的一部分。正是一代代创业者的果敢与智慧,造就了今天百花齐放的律师业。


参考文献及数据:《中国律师年鉴》以及司法部数据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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