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游戏公司,里面有一个技术人员小王,负责这个公司的技术工作,在这个公司奋斗了7年,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和汗水,最终却没有拿到公司股权。他认为公司CEO故意这样做,先以早期公司的股权需要集中为借口不给他股权,而后来又以公司上市为目的注册了新的公司,在新的公司里面也没有他的股权,并且在原来公司里面的董事席位在新公司里面也被拿掉了,所以他去跟公司CEO谈股权结果谈崩了。公司CEO说要么你走人,要么你继续在公司工作,拿着固定的工资,但是仍然不会有股权。所以他觉得十分不公平,十分受委屈。我们认为小王今天的遭遇跟他自身也有一定的关系,跟公司的CEO也有一定的关系。
1、如果小王把自己定位为公司的合伙人,他就违反了合伙创业的第一原则,即利益第一、感情第二原则,利益没有谈清楚。
2、小王没有很好地明确自己的身份,他到底是公司的员工,还是公司的联合创始人,还是公司的合伙人。
3、小王没有很好地明确自己的权益。
4、关于股权、关于身份、关于权益都没有落实到纸面上,都没有合伙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