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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法律问题(一)
来源:王正涵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30
浏览量:202

离婚后财产法律问题(一)


离婚后财产法律问题,属于家事纠纷之一。


笔者结合自身丰富的家事案件代理经验,就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案由、主要情形、诉讼时效、管辖,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一、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四十七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作为一种独立的案由,规定于最高法院《民事案由规定》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主要情形

 

(一)协议离婚


1. 协议离婚时,双方未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在离婚后的法定期限内提出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2. 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

3. 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但一方在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4. 协议离婚时,一方没有发现另一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发现存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二)诉讼离婚


1. 诉讼离婚时,生效裁判文书未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任何一方在离婚后的法定期限内提出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5. 诉讼离婚时,一方没有发现另一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发现存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四、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

发现次日起两年的诉讼时效(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

财产分割协议反悔

协议离婚后一年期间(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

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权属未变动的,请求分割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8条


案例一:

裁判要旨:双方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支付期限的,应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院认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根据当事人在《自愿离婚协议书》中相关约定,原告向被告主张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协议书约定支付日的次日起算。原告诉称其因考虑到被告收入较低故未向被告催讨和双方曾于2008年口头约定待被告房屋动迁后还款,被告均予以否认,而原告未就此举证证明,本院无法采信。而原告提供的电话录音中,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还款要求则明确予以否认。综上,原告现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离婚补偿款显然已超过受法院保护的诉讼时效。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马某某的诉讼请求。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2018)浦民一(民)初字第24***号。


案例二:

裁判要旨:双方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分割作出约定但未明确支付期限,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本院认为,首先,关于原告主张的房款28万元有无超过诉讼时效的争议,由于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张某某给付房款的期限并未做出明确的约定,现无证据表明谈某存在向张某某催讨系争房款而张某某不予给付的行为,故本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给付28万元房款的诉讼请求没有超过诉讼时效。(2017)徐民一(民)初字第35**号。


案例三:

裁判要旨:离婚时未发现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在离婚后未发生权属变动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本案双方于2009年经法院缺席判决离婚,因顾甲下落不明,离婚判决未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顾甲出现后可以依法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主张,顾甲以分割夫妻财产的共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顾甲主张的财产系取得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法院应予审查处理。蔡某认为顾甲主张已过时效的辩称,法院不予采纳。(2018)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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