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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该准备哪些证据?
来源:王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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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发生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时,应及时咨询房产纠纷律师,并准备以下证据:

1.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

2.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等证据;

3.委托拆迁的,应提交委托拆迁合同、协议;

4.被拆迁人应提交被拆迁建设物的面积、结构、附属物等证据;

5.被拆迁人应提交家庭人员户籍材料;

6.被拆迁人已经回迁的,应提交回迁房屋状况的证据;

7.支付或者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证据;

8.强制拆迁的,提交实行强制拆迁的原因、理由、实施情况的证据;

9.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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