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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应准备哪些证据?
来源:王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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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发生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应及时咨询房产纠纷律师,并准备以下证据:

1.商品预售合同关系的证据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等级备案情况的证据;

(2)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支付购房款数额、时间、方式或者未足额支付、拖欠购房款的证据;

(2)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未能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原因、理由的证据;

(3)商品房的质量、面积情况或者提出异议的证据。

3.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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