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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人查询已故者的银行存款,不再需要公证
来源:王正涵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23
浏览量:2494

五类人查询已故者的银行存款,不再需要公证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即银保监办发[2019]107文,该文件取代了司发通〔201378的部分内容。对于五类人员查询已故存款者的银行存款余额,明确不再需要公证机构出具《存款查询函》。


一、谁能查?

1.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

2. 已故存款人的父母

3. 已故存款人的子女

4. 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5. 受遗赠人;


二、所需材料

1.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到哪查?

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查什么?

1.存款查询: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

2.第三方产品:对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


五、怎么查?


1. 单独查。


2. 联合查。


六、其他继承人如何查询?


上述五类人员以外的其他人要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余额的,仍应按照司发通78号文办理查询公证。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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