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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来源:刘进泽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量:752

未成年人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关键词:未成年人 免予刑事处罚 条件

第十七条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系又査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三)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精神

    15.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的较轻犯罪,或者被告人具有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别。对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做好善后、帮教工作或者交附が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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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刘进泽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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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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