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亲办案例
通过假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
来源:张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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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王某某于2004年娶黄某为妻,婚后生有一女。夫妻二人在外打拼,日子过得颇红火。但后来,王某某在外投资失败,债台高筑,无力偿还。为躲避债务,两人决定假离婚,转移财产。20121月,两人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女儿由黄某抚养,房屋等财产全部归黄某所有,所欠一切债务由陈某负责偿还。离婚后,双方仍在一起共同生活,并以夫妻名义出入各种场所。后来,黄某与王某某感情逐渐淡化。王某某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139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2012年订立的离婚协议作废,并重新分割财产。但协议签订后,黄某拒绝履行义务。

【律师评析】

假离婚隐瞒外债的话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只要是共同债务,即使是通过假离婚也不会规避。

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为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可否对其转移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问题。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 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家庭对外负债较大,一时偿还不上的的夫妻动起歪脑筋,通过假离婚逃避外债。这种情况下,作为债权人可以将任何一方列为被告,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冻结资产,来追偿债务。离婚一方不能举证债务是个人的,就必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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