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林律师亲办案例
来之不易的抚养费判决书
来源:刘保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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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之不易的抚养费判决书

 

2019年3月12日上午,获悉抚养费判决书内容的向某在微信语音聊天中激动地对刘保林律师连声说道:“非常感谢,非常感谢,这份抚养费判决书真的是来之不易”!这是什么缘故呢?

话说2018年,家住湖北省钟祥市X镇X村的向某携带着其子小胡机缘凑巧来到江西雪辰律师事务所刘保林律师的办公室。当天向某对刘律师倾诉道:“我与胡某于2003年打工时相识相恋并结婚,同时还于2004年育有一子小胡。正所谓相爱容易相处却难,2010年,我与胡某感情破裂,经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且小孩随我生活。自哪年之后,胡某便杳无音讯,对小孩是弃之不顾,我带小孩艰难地生活。如今小孩已14岁,马上就要到高中学习,各项费用开支令我们娘俩感到举步维艰。无奈之下,只能要求户籍为江西高安X镇 X村的父亲胡某共担小孩的抚养费......。”说到动情处,向某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最后,向某希望委托刘保林律师就抚养费纠纷代理其向高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在办理完委托手续之后,刘保林律师立即着手准备起诉事宜。立案之后,该抚养费纠纷审理可谓是一波三折。由于时间已过八年,胡某早已不在原来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该案光开庭就开了三次。万幸,最终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相当有温情的判决,刘保林律师提出的胡某应支付其子小胡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支持,支付期间自2010年6月11日至小胡18周岁。也许是该份抚养费判决书内容温馨,故而出现本文开头的哪开心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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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刘保林
  • 执业律所:
     江西雪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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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0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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