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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赵思聪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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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不满的时候,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而在满足了一些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应该立案的。行政诉讼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行政诉讼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的立案标准: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行政诉讼立案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主要有四点,例如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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