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越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找不到被告就无法离婚了吗?
来源:常越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26
浏览量:236

    笔者在工作中有 很多当事人曾问过,我要离婚,那我老公找不到怎么办?他都不出现,怎么办。是的。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的。但一方就是不出现该怎么办?没有关系,因为法律还规定了一项: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那么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会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以上内容由常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常越律师咨询。
常越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835好评数22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450号绿地和创大厦20楼2001-2003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常越
  • 执业律所:
    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83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450号绿地和创大厦20楼2001-2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