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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一般有哪些条款?

作者:杨志峥  更新时间 : 2019-02-20  浏览量:160


生活中,我们买东西的过程在法律上属于买卖行为,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与商家不会签订买卖合同,但双方的合同法律关系是存在的。每当涉及到大额的商品、服务等交易时,比如房屋买卖、大宗货物买卖、外出旅游等,当事人之间就会订立书面的合同。有效的书面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为了保障己方利益,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条款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在本文中,就合同条款内容做出了系统的梳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等。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签订合同时,最好在合同中写明身份证号,便于确定当事人的身份。

第二,标的,即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作为一个相对专业的名词概念,不易区分。举个例子,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即为买卖的房屋。当然,在注明标的物时应该描述的越详细越好,比如购买白棉布,可以说明具体时原色布还是漂白布。

第三,数量、质量。买卖合同中涉及货物买卖等情况时,需要说明标的物数量的,应该精准说明。另外标的物的质量也应当约定明确,其中应当包含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分、规格、性能、款式、感觉要素等。

第四,价款、报酬等。此条款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加以约定。涉及运费、保险费、保管费等费用时,也应当单独作出约定。

第五,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履行方面的内容,当事人应当尽量详细约定,否则极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

第六,违约责任。除了违约金、赔偿金等钱款的约定,建议当事人在约定违约责任时,将违约方式、类型等写明,若日后发生纠纷便于维权。

第七,争议解除的方式。法律给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证据解决的方式,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等。

除上述基本条款之外,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事实情况,可以在合同中增加或者减少相应的条款。只要合同当事人意思达成一致,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的,都会对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十几种合同,除此之外合同种类还有很多,虽然不能按照合同类型一条条列明合同的主要内容,但是具备上述基本条款,并且合同约定尽量详细,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不过,涉及大额资金或者财产的合同,建议还是委托律师起草合同,能够有效的避免合同纠纷。

以上内容由杨志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志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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