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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有哪些?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姜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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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交往过程中合同的作用不可忽视,根据当事人的自由意愿而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自由是指当事人有依合同负担义务并受强制之履行的自由。合同之精髓是当事人自由意志之汇合,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每个人都享有完全的合同自由,这种自由被概括为著名的合同自由原则而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具体表现及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一、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

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

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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