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亲办案例
杭州寻衅滋事罪找律师-张涛寻衅滋事罪成功案例
来源:张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15
浏览量:724

基本情况案由:寻衅滋事

案情简介20168月某日晚,杭州市开发区某小区内的多量小轿车被人用锐利物品划破,接到受害人报案后,杭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本案展开调查。经调取相关录像,初步将居住在该小区内的某美籍大学生Mike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采取拘留措施。经讯问犯罪嫌疑人Mike了解到,事发当晚,他与朋友在酒吧喝酒,喝了几瓶断片酒(饮酒后失去意识),对自己划伤车辆的事情几乎没有印象。据初步统计,被损车辆的损失高达七八十万元。Mike的朋友随后委托张涛律师代理本案。

辩护人:张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办案过程:

1、罪名方面 本案中Mike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两个罪名。前一个罪名的法定刑轻于后一个罪名的法定刑。从主观构成要素方面看,Mike的口供中表明其一直很讨厌小区内乱停的车辆,在醉酒回家途中,觉得车子挡住自己的路,才掏出钥匙划伤车辆,具有故意毁坏财物的故意。从客观构成要素方面看,Mike有损坏财物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也达到追诉标准,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Mike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从寻衅滋事罪的数种法定行为来看,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藐视法纪、恶意起哄的故意,从Mike的论述中表明并不具有这种心理态度。

2、量刑方面 财产类犯罪中涉案金额对量刑的轻重至关重要。本案中划伤车辆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专业机构作出鉴定报告。Mike用钥匙划伤车辆的行为造成的损失应没有几十万这么严重。

张涛律师积极联络公安机关进行损失鉴定,最后鉴定结果为七万元,远远低于预估数额,并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谅解。另一方面,张涛律师积极向Mike在美国的姐姐通报案情,安抚家属,并与美国驻上海领事馆联系要求对方在办理案件委托方面给予帮助,对方欣然应允并对张涛律师的代理表示感谢。

最后,Mike成功取保候审。Mike和姐姐对此十分感谢,并向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建议将张涛律师列入领事馆推荐律师名录。

 

以上内容由张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涛律师咨询。
张涛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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