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虎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总结——酒后易生事
来源:赵虎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04
浏览量:1155

      元旦到春节,是作总结的时候。作为律师,总要盘点盘点这一年来做过哪些成功案例,有哪些心得。把心得分享出来,或许对读者有所帮助。

我首先想到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这个案件并非大案,也并非需要特别法学理论探索的案件。先写这个案件,一来跟金钱相比,自由更可贵,所以刑事案件无小案;二来,马上到春节了,亲朋好友聚来聚去,要防止乐极生悲。

 

基本案情

 

张某是内蒙古自治区人,亲戚李某生活在北京市朝阳区。张某到北京办事情,张某设晚宴款待,另外三人相陪。酒足饭饱之后,出来开车,准备把车停在路边再找代驾,不慎与旁边的一辆小汽车发生剐蹭。那辆小汽车上也有5、6个人,也都喝了酒。双方刚开始友好协商,后来变成争吵,不知道谁先开始的,变成了打群架。群殴过程中,张某冲到酒店,找到一落地灯作为“兵器”,打了某个人。

有人报警,警察很快赶到。警察把这两拨人都带到了派出所,因为大部分人负伤,所以做完笔录就让他们去医院治疗和验伤。其中一人受伤严重,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此人指张某用落地灯将其打伤。

十几天后,警方再次传唤各方到派出所,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处罚。其他打架的几人被行政拘留,张某则被刑事拘留。

 

有罪还是无罪

 

律师介入之后,首先会考虑做罪轻辩护还是无罪辩护。这个案件我们从侦查阶段开始介入,会见了张某,也询问了李某等另外参与打架的人。张某对手持落地灯挥舞的情节认可,但是是否打伤了被害人记得不清楚了。其他喝酒的人,对于张某打人的具体情节表述上也有细微的差别。这些记忆模糊的地方,有可能是与当时饮酒、事情突发、场面较乱等原因有关系。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我们准备做罪轻辩护,而不是无罪辩护。就这个观点,也征求了张某的意见,张某表示认可。

有一些同行,热衷于做无罪辩护,每接一个案件都认为自己的当事人是冤枉的,公检法办了错案。这种办案思维不敢苟同,弄不好只是律师快乐了嘴,打了名气,安慰了家属,但是当事人没有得到恰如其分的辩护,可能因此遭受不利。

其实,在我国真正的错案并没有那么多,绝大部分案件不是错案,有的案件在认定非主要事实上可能出现一些偏差,但定性上没有问题。客观事实本来就是很难重现和掌握的,法庭上能认定的只有法律事实,即根据证据还原出来的事实,这个法律事实未必能百分百的还原客观事实。

 

调解

 

此类案件,如果能够跟被害人达成和解,由被害人出具谅解书,那么当事人可能会被取保候审,最后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可以判缓刑。所以,调解工作特别重要。

不只此类案件,其他的有被害人的案件,调解工作也都是很重要的。“和为贵”贯穿我国司法的方方面面。

一开始我们就提出了建议要跟被害人和解,张某家属同意。

和解的第一步,给被害人治疗伤情,找最好的医院治疗。当张某家属找到被害人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害人还没有正式治疗,还没有动手术。张某家属把被害人接到北京积水潭医院治疗、动手术,并支付了全部的医药费。在被害人治疗期间,张某家属每天都去探望。等被害人快出院的时候,双方提起了调解的事情。但是因为被害人不想深聊,导致没有调解成。

等被害人出院之后,我们鼓励张某的家属继续跟进,接着聊赔偿与和解的事情。被害人委托一位中间人出来聊,这位中间人一开始就狮子大开口,要的非常多。对此,张某家属也很纠结,认为太高了,家里拿不起,询问我们的意见。我们认为:赔偿要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漫天要价式的赔偿方案不能轻易接受。为此,我们根据法律规定,列出了需要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并在最后的金额上另外加了一笔抚慰金作为补偿。把这份文件发过去,对方没有回应,中间人也表示不管了。我们建议张某家属保持与被害人的接触,关心被害人的伤情,根据医院安排接送被害人复诊、换药。

最后,在张某刚刚被批捕的时候,被害人松了口,可以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聊补偿的事情了。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调解,被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我们把谅解书和取保候审的申请递交公安机关,两天后,张某被取保候审。

调解的过程是一个复杂又漫长的过程,作为律师几乎天天要回复当事人家属的各种问题、关注他们聊天的每一句话。既要把最后的决定权交给当事人家属,又要提出恰当的律师建议。当当事人家属迷茫的时候,还要鼓励他们,帮助他们继续向前走。张某在看守所里,急切的早点想出来,为了能早出来一天恨不得不惜一切代价。我们因此也遭到了张某的埋怨,张某认为律师办事不利,调解迟迟不能成功,导致他被批捕。对此,我们坚持建议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工作。最后的结果,张某还是非常满意的。

 

判决

 

因为双方达成了调解,所以这个案件流程走的很快,两三个月后法院就开庭了。虽然我们知道这个案件的争议点不大,但是我们依然做了细致的准备。我们建议张某认罪,并且在法庭上再次向被害人道歉。我们也向法庭提出了张某构成自首,以及此案是因为互殴引起,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等辩护意见。法庭听取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张某构成自首。最后的判决刑罚很轻,而且是缓刑。

本案办理完毕。非常感谢我的同事段纪波律师,他与我一起办理了这个案件,并承担了大部分工作。

 

春节前提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乐生悲的案件,亲朋好友之间开怀畅饮是乐事,但是人在饮酒后对情绪和行为的管理能力会降低,如突发摩擦,容易控制不住导致事态升级,一不小心越过法律底线。所以,小酒怡情,酒要适量,酒后莫开车,酒后注意管理情绪,莫发生类似事件。

本文作者:赵虎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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