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平律师亲办案例
贩卖毒品罪成功案例
来源:李志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量:1011

李志平律师159-5441-6066
今天本律师接到了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人翁某犯贩卖毒品罪二年(最初公安认定贩卖毒品海洛因是400多克),也就是说用不了一年当事人就能重获自由,当事人非常满意,并表示出来后请我喝酒以示感谢。本律师也认为该案办理的很成功,特与大家分享经验。


案情:


2017年,翁某被昌乐县公安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涉及毒品海洛因数量为400余克。同年同月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事后家属委托本律师介入该案,本人律师认为该400克毒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专业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贩卖400克毒品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仅认定了多次贩卖毒品。这为下一步减轻情节的认定奠定了基础,最终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律师提出的八条核心法律意见,法院采纳了七条,最终取得了2年的良好效果。


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毒品海洛因数量为400余克,按照刑法规定,该数量在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2、经过努力检察院认定多次贩卖毒品,依据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贩卖毒品法定刑为3-7年,这本身就减轻了很多,也未下一步法院减轻裁判有了法律基础。


3、由400多克毒品改为多次贩卖毒品这本身就是公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的体现,在法院审理阶段,律师针对具体问题询问被告人并对证据逐一质证,有针对性的提出专业辩护意见,效果显著。


成功经验:


1、家属第一时间委托了律师。


2、律师及时会见了被告人并提供了专业法律咨询。


3、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了专业法律意见,指出不足之处。


4、法院开庭时的辩护策略和技巧。


李志平律师微信电话:159-5441-6066,专注刑事辩护12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市公检法信访值班律师,以实现有效辩护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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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平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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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志平
  • 执业律所: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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